漳州师范学院财务文件
漳师财[2012]5号
关于《漳州师范学院2012级各专业学分学费标准》
的通知
各系、各部门:
根据福建省物价局、福建省财政厅、福建省教育厅《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闽价[2005]费435号)及漳师院[2005]151号《漳州师范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及管理试行办法》,现将2012级各专业学分学费标准予以公布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2012级各专业学分学费标准表
漳州师范学院财务处
2012年11月27日
主题词:学分 学费
漳州师范学院财务处
2012年11月27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