漳州师范学院财务处服务承诺
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促进依法办事、依法理财,树立廉洁、高效、勤政、务实的形象,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郑重承诺:
一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文明办公,礼貌待人,服务热情,秉公办事。
二、实行政务公开。凡不涉及国家机密,属财务职能范围并与办事相关、适合公开的事项以及办事程序、办事依据、办事要求、办事时限的内容均予以公示。做到职责上墙,岗牌上桌,去向明确。
三、实行首问责任制。第一个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应及时答复或转办相关负责人,保证给出解决相关事宜的方法和途径。
四、实行一次性告知。凡属责任人业务范围的事项,责任人应负责接待解答,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及所需资料,能办的事项及时办理;需审核后办理、答复的,应主动受理、解答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财务处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现象,可向财务处反映或投诉。投诉电话:2591484。接到投诉后,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及反馈。
五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漳州师范学院财务处
二00七年十二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