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册、非在册人员取得各项收入报销程序
一、在册人员取得各项收入报销程序
1、在册人员取得各项收入,须到财务处网页“下载区文件”中下载“在册人员取得各项收入表”。
2、收入表中编号及姓名可到“下载区文件”中复制粘贴,收入需转账的,签名栏可不填。
3、收入表填写制作后,纸制一式两份,电子版一份,送资金管理科。
4、属人员经费发放的收入,由资金管理科审核,送审核结算科结算。
5、属各部门公用经费发放的收入,(如监考费)由资金管理科收一份纸制复印件及电子版,原件盖章后,送审核结算科审核结算。
二、非在册人员取得各项收入报销程序
1、非在册人员取得各项收入,须到财务处网页“下载区文件”中下载“非在册人员取得各项收入表”。
2、收入表中“签名或账号”栏,视发放现金或转账,选择填写。
3、收入表填写制作后,纸制一式两份,电子版一份,送资金管理科。
4、属人员经费发放的收入,由资金管理科审核,送审核结算科结算。
5、属各部门公用经费发放的收入,由资金管理科收一份纸制复印件及电子版,原件盖章后,送审核结算科审核结算。
闽南师范大学财务处
2008年2月18日
表格见附件。
附件1 在册人员收入发放表
附件2 非在册人员取得个人收入发放表